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可编辑)精选资料GF《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月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养老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
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在签订本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付款义务人、保证人、联系人的不同情况将“专用条款”增加或替用至“通用条款”中
养老机构、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目录第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第条服务内容第条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第条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第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第条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第条丙方的权利、义务第条陈述与保证第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条特别约定第条违约责任第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第条通知与送达第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第条合同生效及附件甲方(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