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甲方将工程的室内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约60000㎡结构形式框架地下1层,地上28层工程工期500天质量目标合格二承包方式:包清工(单包人工)
(包辅材)、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室内给、排水、电安装设计工程图纸中的所有室内给、排水、电安装施工项目(不包含洁具、龙头的安装以及弱电)
2、具体工作内容:①给水:图纸设计中室内给水支管与管道井内给水立管的安装;②排水:图纸设计中室内排水支管与管道井内排水立管的安装;③强电:图纸设计中室内电线导管的敷设、电线穿管与接线、开关安装;④弱电:图纸设计中每户房间内(JD或PVC)导管的敷设(只做JD导管)
⑤适当成品保护、调试、竣工交验
⑥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⑦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⑧预留管道洞口(不包含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
四工期要求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同步安装到位;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无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