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师职业标准1
1职业名称化妆师1
1职业代码654201
2职业定义能正确选择并利用各种化妆材料,用正确熟练的化妆手段与方法,根据用途以化妆对象自身条件为基础,进行改变或美化其外貌,从而塑造各种人物形象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皮肤过敏指标
5职业能力特征绘画能力、空间想象力、审美能力、表达能力、塑造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1
7培训要求1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55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应具备化妆的基本知识(1)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场地设备(1)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一间(2)具备灯光,台,镜,水,电条件的专业教室(3)适用绘画教学要求的绘画教室(4)相关教学用具和设备21
8鉴定要求化妆师鉴定的要求:主要鉴定对象、考评员、鉴定场地等
1适用对象从事或将要从事化妆师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中级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后,连续从事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高级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后,连续从事工作两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