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些建议各级安监部门相继成立,政府和企业层面对安全工作重视和投入逐步加强加大,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更加专业化、法治化和精准化
为更好地实施监管,针对当前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提出以下建议
1、政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要加强预评估和后评估
随着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加强,政府各级安全综合监管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数量繁多,很难弄清一家企业需要遵守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和红头文件到底有多少是哪些,尽管数量众多,但离形成一套严密完善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还有距离
如何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做到法规标准数量最少逻辑清晰使用方便措施管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在科学、公开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和立法民主的同时还需要进行立法评估
立法评估包括立法预评估和后评估,立法预评估是在立法前评估法的合法性、合理性,立法后评估是指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后评估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立法评估不仅针对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法规,也应扩展到标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提高立法质量
充分而恰当的安全投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条件
投入不仅仅是直观上可见的经费,更包括人力、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人力、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也可以折算为经费
一般我们讲安全投入时,往往只注重直接的经费投入,而忽视了人力、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各级安监部门在出台政策时未充分评估一个文件的落实一项措施的实施,政府层面、企业层面除了经费投入还需要投入多少人力、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走过场和蜻蜓点水式的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而且通常不可持续,虎头蛇尾
资源总是稀缺的,不论是经费还是人力、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在强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时,除了讲充分,还要将恰当,才是现实的、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