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直路部分地段法定图则规划南直路—长江路东部地段法定图则(用地现状图)南直路—长江路东部地段法定图则(用地规划图)规划设计说明一、现状概况(一)用地范围本次规划地段位于南岗区与香坊区交界处,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扩大片内,规划范围为:海河路--铁路--湘江路--南直路--闽江供热中心北侧--松雷中学东侧--长江路--南直路围合的区域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5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缺少规划由于本规划区位于城乡结合部,使得本规划区内的建设多为自发性建设,而缺少统一规划
私建滥建现象较严重,个别用地指标偏大,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公共设施不配套,环境质量较差由于缺少规划,造成建筑密度过大,使规划区内缺少公共绿地及开敞空间
由于部分乡办企业的生产规模都不大,且大多属于污染性生产,因此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在居民区缺少为居民服务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如:托幼、商服网点、排水设施等,这些都造成了本规划区的环境质量较差
3、用地状况不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本规划片区的东部范围为南直路与铁路之间的用地
在这一区域内,既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小型乡办企业,同时还有220KV、66KV的高压线从中穿过
由于本规划区内的土地形状不规整,使得各项建设用地犬牙交错,功能分区紊乱,限制现代化大城市的发展
二、规划指导原则及规划目标(一)规划指导原则1、统一规划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合理布局的原则重视功能分区,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3、有利于招商引资的原则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技术控制指标,留有弹性,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规划区的经济建设
4、重视环境的原则"以人为本",注重环境效益,合理组织交通,重视城市景观设计,绿地率不得低于35%,同时在本规划片区内不允许安排有污染的工业企业
(二)规划目标结合规划区西北部的大型公共设施----黑龙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