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排洪渠迁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编制时间:二〇一〇年八月1珠海市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排洪渠迁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总论1
1项目由来珠海市横琴岛中心沟排洪渠地处珠海市横琴岛中心区域,位于大横琴山和小横琴山之间,沿东西走向分布,渠道总长约8
03km,承担大横琴山和小横琴山之间的区间洪水,经东、西两处河口分别排入十字门水道和磨刀门水道
其中东部出口段宽40~50m左右、长726m渠段贯穿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中部偏北区域,承担中心沟排区内的部分洪水汇入十字门水道
根据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的建设规划,现中心沟排洪渠将整个校区分隔为南北两部分,其所处区域规划为校园建筑群用地,现排洪渠不利于校区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急需将其填平改造为建设用地
但首先需解决现校区内中心沟排洪渠填平后引发的排区防洪安全问题
根据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就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界址的有关决定,将澳门大学新校区内的中心沟排洪渠改线迁建至校区规划红线内北部边缘,再与校区外的排洪渠平顺衔接
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排洪渠迁移项目的工程区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澳门大学新校区北部,本次拟将澳大新校区内的现有中心沟排洪渠向北移至澳大新校区北部边缘,改线渠道总长1300m,起点为渠道入十字门水道出口(桩号0+000),终点为东大堤东侧中心沟支渠(桩号1+300)
穿滨海东路桩号0+065处新建水闸1座,穿环岛东路桩号0+805处新建交通桥涵1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该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
因此,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院在接受委托后,即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