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总则1
1为了使压缩空气站设计能够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使用于装有电力传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表压力为1
25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和单机排气量小于等与500m3/min的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3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除全部由汽缸无油润滑活塞空气压缩机或不喷油的螺杆空气压缩机组成的压缩空气站应为戊类外,其他均应为丁类
4对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应充分的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5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压缩空气站的布置2
1压缩空气站在厂(矿)内的布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靠近用气负荷中心;2、供电、供水合理;3、有扩建的可能性;4、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及粉尘等有害物的场所,并位于上述场所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风侧;5、压缩空气站于有噪声、振动防护要求场所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宜使机器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宜减少西晒
3装有活塞空气压缩机或离心空气压缩机,或单机额定排气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螺杆压缩空气为独立建筑物
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时,宜用墙隔开,空气压缩机宜靠外墙布置
设杂多层建筑内的空气压缩机,宜布置在底层
3工艺系统3
1空气压缩机的型号、台数和不同空气品质、压力的供气系统,应根据供气需求、压缩空气负荷,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