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考核办法《试行》一、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07试行)
二、维保服务范围(设备的范围)维保服务设备范围: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每套设备主要包括: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反冲洗系统、PLC控制系统、纯水系统、除澡系统、COD、氨氮、PH、五参数、流量计、采样器、数采仪、取水管路、配水管路、栈桥、浮筒、设备柜、空压机等涉及到所有自动水质监测的设备)
维保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维保期间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由维保机构承担
徐州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根据合同价款及考核结果按期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维保服务要求(一)维保机构基本要求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含50万)
3、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维保项目营业执照,其任务范围包括:1自动水质监测系统的维修
4、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实践经验,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使用,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上岗证,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在各方面保证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5、具备维保服务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6、在徐州市设立固定办公、维修场所和维修热线,配备固定全职专业维护人员和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培训,持证上岗,人员资料复印件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备案,人员变更需提前一个月向市截污导流养护处提出申请,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在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水质检测所设立一名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巡视员,以便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故障
8、维保机构需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