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年月日修订版)三、范围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公司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我公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四、工作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人员的选用:公司安环部负责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年龄在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