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二、依据《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年月日修订版)三、范围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公司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我公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四、工作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人员的选用:公司安环部负责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年龄在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每年复审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年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健康体检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核发证机关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核发证机关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