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法及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第一章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以林地、林木以及林区范围内生长的动、植物及其环境条件为对象的林业调查
简称森林调查
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生长、消亡的动态规律及其与自然环境和经济、经营等条件之间的关系,为制订和调整林业政策,编制林业计划和鉴定森林经营效果服务,以保证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得到充分利用,并不断提髙其潜在生产力
按调查的地域范围和目的,森林资源调查分为:以全国(或大区域)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简称一类调查;为编制规划设计而进行的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为作业设计而进行的调查,简称三类调查
这三类调查上下贯穿、相互补充,形成森林调查体系,是合理组织森林经营,实现森林多功能永续利用、建立和健全各级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计划体制的基本技术手段
(一)技术标准地类林区土地资源划分为林业用地和非林业用地两大类
林业用地根据郁闭度大小、造林的成活率、年数以及灌木林的覆盖度,分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以及专用育苗的苗圃地和可供造林的无林地等6类
非林业用地包括农地、牧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城乡居民区、工矿与交通区等其他用地
林种根据国民经济需要和森林的效益,森林分为: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牧场、防岸与护路等功能的各种防护林;包括竹林在内以用材为主要目的的用材林;提供木本粮油、药材或工业原料的经济林;以提供燃料为目的的薪炭林;以及具有战备、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用途的特用林,如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保林、风景林等
2树种组树种不同,其生物学特性、生态特征和经营价值也不同
因而森林调查时需要分别树种调查统计
当林分树种混杂不清、分辨不出优势树种时,可合并特性相近的树种为树种组进行调查记载
林龄组简称龄组
根据不同树种林分的数量或工艺成熟年龄与生长速度,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与过熟林5个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