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法及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第一章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以林地、林木以及林区范围内生长的动、植物及其环境条件为对象的林业调查。简称森林调查。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生长、消亡的动态规律及其与自然环境和经济、经营等条件之间的关系,为制订和调整林业政策,编制林业计划和鉴定森林经营效果服务,以保证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得到充分利用,并不断提髙其潜在生产力。按调查的地域范围和目的,森林资源调查分为:以全国(或大区域)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简称一类调查;为编制规划设计而进行的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为作业设计而进行的调查,简称三类调查。这三类调查上下贯穿、相互补充,形成森林调查体系,是合理组织森林经营,实现森林多功能永续利用、建立和健全各级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计划体制的基本技术手段。(一)技术标准地类林区土地资源划分为林业用地和非林业用地两大类。林业用地根据郁闭度大小、造林的成活率、年数以及灌木林的覆盖度,分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以及专用育苗的苗圃地和可供造林的无林地等6类。非林业用地包括农地、牧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城乡居民区、工矿与交通区等其他用地。林种根据国民经济需要和森林的效益,森林分为: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牧场、防岸与护路等功能的各种防护林;包括竹林在内以用材为主要目的的用材林;提供木本粮油、药材或工业原料的经济林;以提供燃料为目的的薪炭林;以及具有战备、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用途的特用林,如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保林、风景林等。2树种组树种不同,其生物学特性、生态特征和经营价值也不同。因而森林调查时需要分别树种调查统计。当林分树种混杂不清、分辨不出优势树种时,可合并特性相近的树种为树种组进行调查记载。林龄组简称龄组。根据不同树种林分的数量或工艺成熟年龄与生长速度,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与过熟林5个龄组。各龄组的年数并不一定相等,天然林与人工林的同一树种的成熟林年龄和龄组划分年数差距也多不同。其他如对近熟林与成熟林的出材率等级,对地形的坡度、坡向与坡位,对造林保存率等级、天然更新等级和森林的可及程度等也有规定。在森林资源调查体系中,由于各类调查的对象范围和目的不同,所采用的方法、技术方案和所提供成果的详细程度和精度也各不相同。(二)一类调查主要是森林资源的连续清查。目的从宏观上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和变化。在一般情况下,不要求落实到小地块,也不进行森林区划。当前大都采用以固定样地为基础的连续抽样方法。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查结果具有权威性、连续性、可比性。国家林业局建立的以省为单位每五年循环一次的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行之有效的森林资源监测方法。一类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全省宏观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掌握全省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分析研究间隔期内森林生态系统现状和变化状况,摸索变化规律,预估森林资源发展趋势,并对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为国家和省制定和调整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生态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一类调查的任务是:(1)利用遥感(RS)、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全省森林资3源清查体系,复查上期按4X4公里网布设的地面方形样地;在遥感卫星影像图上对前期按2X2公里网布设的遥感判读样地进行判读,进行数据采集器技术试验。(2)查清全省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及其动态变化,进行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价。(3)进行森林生态功能和健康状况调查,并收集有关生态环境因子及林业生产和社会经济情况等材料。(4)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5)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结合遥感判读成果,绘制森林分布图、沙化土地分布图、湿地分布图。(6)提供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土地利用与覆盖:包括土地类型(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