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1、所有教学仪器均应放在仪器室内,由专人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拿出仪器室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用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填写“试验申请单”管理人员凭“单”准备所需仪器和药品,实验完毕后,管理人员逐一检查验收
3、教学仪器和工具专供实验教学使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4、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制,需要拆卸或改制的,应按照仪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5、对违章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处理
6、外单位借用仪器,要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借用仪器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精密贵重仪器,一律不得出借,借出仪器,如有损坏、丢失,一律赔偿
7、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的账目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发现丢失、损坏、帐物不符等情况,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做出妥善处理
2刘集中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1、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维修技术,经常维修仪器
2、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出校门,中修不出市
3、妥善保管好维修工具,一律不得作为它用
4、每次实验前后要对仪器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对新的仪器要及时进行两次检查及保养
5、每年向学校领导汇报仪器维修情况,包括数量和价值
6、学校要从经费中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仪器的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和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刘集中学3教学仪器报损制度1、教学仪器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药品因变质不能使用,丢失仪器,经查明原因,已做出处理者,均可办理报废和报失手续
2、凡报废、报失的教学仪器和化学药品,均应填写“试验用品报废、报失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在仪器药品账上注明报废、报失时间和申请单号码,然后调整账面数字
申请单应集中保存以备查对,贵重仪器的报废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报废的教学仪器应集中交学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