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首届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会总规程一、竞赛日期2015年5月-11月二、竞赛地点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三、竞赛项目(一)高中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广播体操、啦啦操(8项)(二)初中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跆拳道、武术套路、啦啦操(10项)(三)小学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跆拳道、武术套路、啦啦操(10项)四、参加单位市属各中小学,区属各中小学及中专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加办法(一)每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如出现一个人同时代表两个以上单位参赛,大会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必须是各学校在册的在校应届生,报名时需1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籍表)、学籍号和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所有参赛者,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进行人身保险,此条款规定由各参赛单位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大会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四)运动员资格请各单位严格审查,如发现有一人弄虚作假,经大会查实,除取消其名次、成绩外,同时从所在代表团总金牌数中扣除一枚金牌,总团体分中扣除9分,以此类推,并通报批评
(五)各项目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如有特殊项目按各单项规程、规则执行
(二)所有项目报名不足3个单位,将取消该项目比赛;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各部设总金牌数和总团体分,均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计分计牌办法(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如报名人数不足八名,则递减一名录取,得分得牌按高线计算
2(二)集体项目(场上队员为5人以上项目)第一名计3枚金牌、26分,第二名计2
5枚金牌、22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