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县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鼓励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快田阳县中小学“名师工程”步伐,促进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组织评选田阳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田阳县九年义务阶段在编的初中、小学教师及学校领导、相应学科教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1
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爱心、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在本学科同行中有较高的威望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能力强,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是本县教学能手
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教育科研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或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一项,所研究的课题成果对教育教学有较好的指导和推广价值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
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是本校、本学科教学改革的代1表
能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学历、资格达标
小学学科带头人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学学科带头人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所任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所推荐评选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的健康条件
学科教研员不受年龄限制
三、评选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首批评选的“田阳县学科带头人”名额为30名
其中,初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4人,化学4人;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5人
各学校、各学科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表一、附件2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