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县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鼓励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快田阳县中小学“名师工程”步伐,促进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组织评选田阳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田阳县九年义务阶段在编的初中、小学教师及学校领导、相应学科教研人员。二、评选条件1.师德表现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爱心、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在本学科同行中有较高的威望。2.教学成绩优。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能力强,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是本县教学能手。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3.科研能力强。教育科研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或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一项,所研究的课题成果对教育教学有较好的指导和推广价值。4.示范作用好。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是本校、本学科教学改革的代1表。能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团结协作能力。5.学历、资格达标。小学学科带头人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学学科带头人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所任岗位教师资格证书。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所推荐评选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的健康条件。学科教研员不受年龄限制。三、评选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首批评选的“田阳县学科带头人”名额为30名。其中,初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4人,化学4人;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5人。各学校、各学科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表一、附件2表二)。四、程序和办法(一)基层单位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对照条件,评选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示5天。群众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将推荐人员材料报县教育局。(二)材料上送。各单位将推荐人员材料上送到县教育局教研室。上送材料包括:1.《田阳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册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上报,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22.个人材料,包括被推荐人填报的《田阳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学历证书、论文发表、著作、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资格证书;本学科原创论文一篇、本人命题的试卷一份、教学设计一篇、评课稿一篇、今后三年的教学改革计划一份。上述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打印、复印,需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无效。(三)县级评审。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出名单,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讨论审定,并将审定结果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群众对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科带头人名单。(四)县教育局发文认定、聘任、颁发聘任证书,并在《田阳县教育网》公布受聘人员名单。五、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田阳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韦海溢县教育局局长周武星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组长:凌勇县教育局副局长彭耀国县教育局副局长农梅花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勤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成员:黄锋县教研室主任3林春灿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李寿勒县教育局普教股股长李日文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林朝晖县教育局继教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田阳县教育局教研室,组成机构为:办公室主任:黄锋(兼)办公室副主任:梁风雷县教研室副主任邓宪章县教研室副主任严耀强县教研室副主任黄惠凌县教研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郭强、罗桂珍、覃兰英、黄洁秋、吴日亮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审核送评人员的具体材料,根据制定的评选条件,组织学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后呈报县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并负责全县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及管理等工作。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