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1、总则1
1为落实《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统一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日照分析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2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需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进行日照分析
3日照分析报告(包括电子文档和图纸)应按统一数据格式组织和提交
2、日照分析应参照的主要规范和规定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2003年版);3)《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123、基础分析参数技术参数计算标准日*大寒冬至计算起止时间(太阳时)8:00-16:009:00-15:00计算点经纬度济南,北纬36度41分,东经117度0分计算间隔时间5分钟网格间距1米计算受影面距室内地坪0
9米高的外墙位置注:计算标准日为分析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4、分析范围的确定4
1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
8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8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
(见附件1)4
2以前条确定的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为对象,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见附件2)5、分析方式的确定5
1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须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2对于未做出单体方案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须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6、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6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是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2应保证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主要朝向的日照有效时间,采用窗户分析的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