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流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基建事业部签订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潜在风险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集团公司在建设工程承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对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核实。、基建部经办人结合承建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交法务或指定律师审核。、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承建商单位②标的、数量③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④价款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法、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①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必须准确、清楚;②合同标的应约定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标准、数量等要具体;③质量国家有强制标准的,首先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按行业标准、企业标首先,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其次,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双方约定的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或者通常标准执行。准执行;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2合同中必须约定质量保证期一般不低于一年;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适用国家、行业规定。合同中可以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异议期质量异议期尽量延长时间力争与质量保证期一致。④重大合同价款,在与承建商协商修订合同时合同的价款应按照揭标(定标)的价款严格执行,元以下的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文件执行;中小型工程按照部门与承建商协商的价款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执行,总裁、董事会安排的工程按照董事会或协商并得到分管领导批准的价格执行;总裁约定的价款执行。⑤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具体明确。涉及到公司对外给付价款义务的应参照公司财务规定执行,留有较充分的时间余地尽量避免我公司违约。如因特殊情况付款期限与公司财务规定不一的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可适当予以调整。⑥违约责任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尽量避免采用罚款的形式。⑦集团公司是建设方主体因各种情况下使用的临时用工的(房屋防水、粉刷、搬迁、土建、改建、装饰装潢、铺设路面、路牙、粘贴、)护栏等零星工程需临时用工基建部必须与临时工人直接签订临时用工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除了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外还可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协议规避转包、分包的质量不达标和人身安全风险。⑧如承建商是联营、与外混搭、组建、挂靠的承包商、挂靠并借用被挂靠人名义投标的,应当避免借用资质等违法表述防范可能的风险。、经与承建商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后经办人拟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公司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备查。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档案管理员将合同登记编号后,依次将合同文本底稿及电子版本报送集团公司3法务部、档案室审核、盖章审批。4、公司法务部从法律的角度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法律建议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法务部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对法务部审核合同中提出的法律建议基建部应报基建部部长(决定)是否采纳、修改。、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基建部管理员将合同底稿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原件存入集团行政部档案室,复印件存财务、监察、审计部备案,基建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三、合同的执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由基建部部长指定项目负责人,对实施的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并同时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履行合同期间,部长和项目负责人负有下列责任:①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在此项工作换人负责时、在项目交接或者更换负责项目负责人时、在档案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由档案管理人进行变更登记未办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办人或接收人均可拒绝办理交接手续。②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