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试行意见为准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考核范围及对象(一)考核范围:*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二)考核对象:1、*市市级行政机关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2、*市区级行政机关科级(含科级)以下公务员;3、*市辖市(县)级行政机关科级(股级)以下公务员。二、考核内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重点为工作实绩。(一)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二)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业务、文字综合水平、组织协调、创新进取及其它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三)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四)绩指工作的数量、绩效和贡献。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实绩。三、考核要素与标准考核主要由公共目标、职位职责工作、临时性工作和争先创优绩效四个方面的要素组成。第1页共8页(一)公共目标公共目标是指对工作人员规定的非业务工作内容的目标,如思想修养、廉洁自律、政治、业务学习、出勤等。考核的重点为德和勤。(二)职位职责工作职位职责是指公务员《职位说明书》中,对各职位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标准及其它要求。考核的重点为履行职位职责的情况。(三)临时性工作临时性工作是指除职位职责工作以外,上级部门或领导布置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考核的重点为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等。(四)争先创优绩效争先创优绩效是指职位职责工作、临时性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参加其它活动获得各种奖励的情况。为便于量化考核,对以上四个要素,具体设定了对应的子要素和考评标准及分值。考核中涉及的季考核与年终测评,均使用《*市国家公务员定量考核要素测评标准》、《*市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定量考核测评表》实施。四、考核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重要决议、行政命令,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务员行为规范;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好事,赢得好评;工作勤奋,改革意识强,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二)称职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重要决议、行政命令,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务员行为规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第2页共8页务。(三)基本称职考核结果介于职称与不称职之间,又不宜确定为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均可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四)不称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1、政治上修养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决议不够及时、准确,或执行上级政策有较大偏差,不依法行政,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2、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水平低,不适应职位职责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调离岗位、参加待岗培训后仍不适应职位职责要求的;3、工作责任心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因主观原因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4、工作中服务态度冷淡,方法简单粗暴,外界评议较差的;5、违反《*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有与公务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坏影响的。五、考核方法和程序公务员的考核实行单位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责任制。必要时,单位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也可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由季考核和年终测评两部分组成,季考核在被考核人所在的内设机构或特定范围内进行。年度考核结果以季考核累计结果为基础,与年终测评结果相结合,然后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一)季考核季考核以月小结为基础。程序为。1、月小结。由被考核人进行每月工作总结,做出自我评价,填写《*市国家公务员月小结登记表》,交考核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