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要使艺术的社会功能得以实现还必须使艺术创作适应广大群众的欣赏水平,并不断提高他们对艺术的欣赏爱好的能力。音乐课作为重要的美育手段之一,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美育知识和审美能力的主要阵地。现在大部分的欣赏课都还是带有被动的或者是半主动的听觉实践。对于很多的经典作品,学生不能直接参加演唱或者是演奏,不能有直接的感官体验。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多听民族音乐的精华,多听高水准的世界名曲,引导学生对这些作品进行欣赏解析,以此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增加学生的艺术修养,进而提高他们对作品的鉴赏能力。单纯的鉴赏覆盖还不够全面,教育内容应该是艺术实践、知识、技能三者并重的,使三者有机结合,并达到互相渗透的效果。占领学校舆论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立体和平面的传媒手段,加强宣传力度。学校的各类艺术社团,多吸纳爱好者,举办高雅艺术活动。听音乐会、欣赏姊妹艺术:看电影、舞蹈等。在耳濡目染中拓宽音乐视野,使学生能站在高起点上审视高层次的音乐内涵。艺术的娱乐功能对学生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没有它,艺术的其他功能就无法实现。教师要通过审美的方式“寓理于情”“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来“施教于人”,可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因此,先影响人的意识而后作用于社会生活。音乐素质是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引导学生通过自身的教育完成音乐教育的审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