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AB/CC-XF-001文件版本号:A2原料验收兽医工作人员操作规范1.目的:为了确保原料来自非疫区,感观健康,须实行严格的宰前检验检疫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禽屠宰的宰前检疫及检疫检验后的处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71/118/EEC《关于鲜禽肉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动物卫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4
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4
1审查三证人员:4
1原料车辆到达工厂时必须停在工厂的原料入口外,由宰前兽医进行验证合格后方能入厂
2由验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牧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原料《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行检查,要求证件填写正确、规范、不得有涂改现象且有动物检疫员签名及检疫部门盖章,有效期为24小时,同时必须实行一车一证制
对于证件不全的或超出有效期的、无盖章的原料拒收,禁止进厂宰杀
3审查《商品鸡饲养生产记录》:由验证员依据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2002年第37号公告)及用药免疫的相关文件对出栏禽群的《商品鸡饲养生产记录》进行审查
内容包括:查阅预屠宰原料的数量、饲养过程中的免疫情况、所用饲料、兽药明细、所用兽药的停药时间、病死禽诊治和处理等情况的运输每一记录,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停药期,是否使用过违禁药物,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要求宰前14天停止使用药物,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