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辞职管理制度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不含面上小学)、进修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湛江市(含市辖五县四区)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201209)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区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区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