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及厨具生产加工企业贷款案例由于微贷业务主要集中在贸易流通领域,同时国内许多城市的生产性行业本身较少,因此,在众多案例中生产行业所占比重较低
该案例属于典型的生产性行业加工企,流程较为简单,行业特征明显,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一、业务受理客户和某银行分行微贷业务的一名信贷员是朋友,该信贷员介绍客户到该银行红山支行办理微贷业务,由于该银行内部规定信贷员本身的亲戚和朋友需要贷款时,采取回避原则,信贷员不能自己受理该业务,必须转交给他人受理
因此,这名信贷员将客户介绍给另一名信贷员,并约定时间在支行进行面谈
客户为小卢和小张,两人是共同借款人,为其合伙企业家具生产厂贷款,用于购进一台新设备
二、客户情况客户小卢和小张,是共同借款人,表亲关系
两人都是“80后”,高中毕业后到北京打工,在大型家具生产厂学习了家具生产的技术,于2007年回乡后,开办了自己的生产厂,厂房位于该市郊区,采用合伙形式经营,五五分成,两人共同经营并共同参与生产
客户都是在租用的厂房里生产,生产方式主要是订单生产,客源较为固定,主要为几大建材城生产桌子、柜子和橱柜
由于设备的限制,其经营的品种也只限于桌子、柜子和橱柜,不涉及椅子、沙发等软家具
从2008年3月开始,兄弟俩约定,设备等固定资产今后都归弟弟小卢所有,哥哥小张的前期投入折现归还给哥哥,以后仍采用五五分成方式进行利润分成
信贷员也就这一问题问过弟弟小卢,觉得这一行为有些奇怪,哥哥小张的前期投资都已收回,相当于不再是企业的合伙人,反而分成比例不变,显失公平
弟弟小卢则认为,自己没有吃亏,以后这个厂子就是自己的了,所以才作出协定,双方都对此没有异议,表示协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同时,弟弟的媳妇也在工厂的食堂上班,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哥哥的媳妇目前正在坐月子,以后也打算在工厂上班
小卢和小张虽然是家具厂的合伙人,但除了利润分成外,两人也同参与生产的其他工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