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及要求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一览表》)4、承包范围:_____小区园林景观工程5、承包方式:二、合同价款及支付: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其中:A
铺装、小品一次性包死价________元;B
种植部分的造价______元,苗木单价固定,结算时按实调整(规格、单价、合同数量见附件二);C
绿化部分的养护费、种植土一次性包死价______元;D
路面井盖的造价_______元,为暂定价,结算时按实调整(具体见附件三)本合同总价款系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生产、运输、安装、人工、养护等费用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乙方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工作,经甲方、监理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计人民币元
(2)、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按已完工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完成一阶段工程后,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阶段工程结算价款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甲方审批结算报告并认可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项下工程结算价款的95%
(4)、尾款:本合同项下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保修期满,如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返还乙方
3、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本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单项工程增减金额在一万及一万元以上的方可调整:A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