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建设用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序号规划设计要点内容序号规划设计要点内容拟出让地块名称及位置名称:和县石油公司棚户区位置:详见土地局出具的地形界址图6道路内部主干道道路宽度不小于6米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7管线规划预埋设天然气(煤)气管道预留与城区主管网相衔接的外接口,其他管线接入市政管网,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步实施,否则项目不予竣工验收2用地范围两至东至:龙潭北路西至:消防大队8配套市政公用及工程设施污水接城市污水管道南至:规划用地北至:迎江西路用地面积㎡,总计约亩9建筑形式现代、简约式风格3建设控制容积率≤10公共设施内部雨、污分流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11相关其他要求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根据和办发[2008]26号:根据小区建筑面积按相应标准无偿配套提供社区工作用房,社区工作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房屋层高不低于2
8米,通风采光良好,水、电、卫等设置要配套齐全;2、该项目应同时符合日照、消防、城市防洪、供电、给排水、通信、安全等有关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要求有管道天然气(液化气)设置(专篇);管线全部入地;雨污分流,强电、弱电分离;在详规中应考虑与市政设施有效连接;上述各专项规划在详规设计方案应明确标明;3、住宅用地: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02版)要求配置会所、居民健身活动空间或场所、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小区智能化管理以及安全保障等公共设施;4、规划建筑坡屋顶内净高在1
2m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层高在2
2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算;架空层层高在2
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层数高层人防工程人防面积根据高层占地面积计算出入口方位及退让主出入口:北侧迎江西路次出入口:南侧道路,人行出入口:东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