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形式1、包工2、包料3、包质量4、包工期5、包安全6、包施工措施费7、包辅材、工具8、施工水电费9、包垃圾清运费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10、包验收选择项:全部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2012年月日到2012年月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四、质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预估为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1)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2)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第2页共7页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工程总价的30%;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至工程总价的50%;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支付至工程总价的75%;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贰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4.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图纸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