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体育场馆管理方案根据学校对体育场地的管理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我校体育场馆的具体情况,同时借鉴兄弟院校体育场馆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师范大学体育场馆管理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校体育场馆是以球类、健美操、武术搏击、游泳等项目为主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在满足教学、训练、课外活动、校内外竞赛需要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并适当收取费用
基本原则:(一)满足高水平队伍训练、公共体育、专业体育课程教学需要
(二)满足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校内群体竞赛需要
(三)有偿接待校内、外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有偿提供健身锻炼服务
二.管理模式与机构设置(一)企业化管理与机制运行管理,具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聘用权(指临时用工)
(二)体育科学学院下设场馆管理科
(三)体育学院场馆管理科人事聘任、重大管理、经营、发展、设备购置大型维修等工作应经学院审议和批准后,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场馆科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接受学院领导和监督
体育学院场地管理科职能场馆管理科(以下简称场馆科),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场、馆、池的管理2与运营工作,直接对学院负责
场馆科重视场馆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护保障场馆正常运行,并作好人员培训工作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日常化
人事聘任场馆科以体育科学学院管理人员为班底由学院聘任上岗
组成人员(1-3名),其他工作人员由场馆科按需设岗,聘任上岗,所聘人员须经学院审批
工作人员优先聘任符合条件的校内人员,关键岗位原则上聘任校内符合条件职工,聘用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一年一聘
对聘期内不能履行聘任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实行无条件解聘
财务管理场馆科财务往来由校财务部门管理
校财务部门设专门账号,进行独立出入账结算,并对收费进行监督
所需票据由场馆科到财务处登记领取并进行定期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