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发挥婚介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的单身朋友服务
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方式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内容和需要发布的信息:2.乙方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a.在媒体和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可以在网站、局域网、图文查阅会员资料
b.为甲方客观推荐会员,提出合理化建议
安排好见面事宜
c.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第二条服务承诺1.甲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可以挑选指定工作人员为其服务
2.乙方要在收到甲方会员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信息入库,做好会员管理工作
3.乙方在收到甲方需要服务内容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信息反馈
4.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征婚会员的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乙方每个月至少要对甲方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回访两次,并做好回访记录
6.乙方根据甲方的征婚要求,为甲方推荐入围人选征得双方同意安排见面
7.乙方为甲方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建议
8.通知甲方参加婚介超市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
第三条服务期限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甲方撤档终止
第四条服务费用基本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200元
特殊服务费另行商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件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甲方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时,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约见时要准时、文明礼貌
及时反馈意见
联络方式改变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如婚姻圆满、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撤档手续,征婚资料退还甲方
3.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应征者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泄露甲方征婚信息资料”
4.乙方不得以婚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征婚者,否则其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