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旨在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下达、变更与反馈监督和业务联系单位。提高年度、月度、昼夜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推动生产部门顺利开展工作,提高计划兑现率,更好地发挥调度指挥、协调、平衡的职能,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实现公司运营效益最大化。第三条本办法中生产计划主要是指港口装卸生产作业计划、船舶进出港计划等年度、月度、昼夜生产计划。公司生产计划分为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昼夜生产计划等3项计划。条本办法适用于相关业务部门。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保障部为生产计划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各生产及生产辅助部室为生产计划的执行与反馈部门。第六条保障部设立专职计划员负责计划编制工作。第三章计划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一节计划的编制内容及下达第七条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昼夜生产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设备情况综合制定分解计划。第八条坚持以月保年的原则,综合当月生产、库存、检修、天气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分解编制,确定下月度作业计划。第九条计划内容包括:卸车计划量、装船计划量、仓储计划量等。第十条昼夜生产计划由保障部计划员负责编制和下达。(一)昼夜生产计划的主要内容1.煤炭堆存计划。内容包括:煤种、垛位、作业要求。2.重车接卸计划。内容包括:车次、煤种、垛位、卸车有无特殊要求。3.船舶进出港计划。内容包括:船舶信息及船舶到港预、确报,进出港时间、货类、泊位、引水情况、作业要求等。4.船舶货运计划。内容包括:装船煤种、装船垛位、配煤要求、取垛要求、采样要求、数量限制及其它装船作业要求。(二)昼夜生产计划的编制原则按照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昼夜生产计划,结合煤炭库存、生产设备、铁路运输、销售需求、船舶动态、气象水文等具体情况综合编制。(三)昼夜生产计划的编制办法及下达1.计划员通过公司计划部提供的《港口货物作业合同》、船舶代理公司提供的《锚地及预到船舶动态表》、统计员提供的《煤炭场存表》等,结合生产、设备、气象等因素制定煤炭堆存计划、船舶进出港计划、船舶货运计划。2.每班交接班情况由值班主任告知计划员。计划员根据了解的天气情况,夜班卸车情况、场存情况、装船进度情况,结合白班进车情况、潮水情况和卸车装船流程情况对白班装卸计划加以调整,以保证上一昼夜计划目标的实现:如装卸计划有较大调整,计划员须重新作书面货运计划,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交付值班主任负责实施;如装卸计划稍作调整,则由计划员电话通知值班主任负责实施。同时,计划员调整白班船舶动态并将调整后的新船舶动态表交付值班主任负责具体实施。3.计划员参加每周生产调度会:汇总各参会部门的车船信息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下一昼夜装卸计划所需协商解决的工作,各部门分别落实并由计划员汇总落实情况作为编制下一昼夜船舶计划和货运计划的依据之一。4.计划员会同各相关公司共同商定下一昼夜船舶进出港动态:根据在港船舶计划、天气情况和潮水情况,落实船舶抵港情况、船舶引水情况及货源情况,结合锦州港船舶进出港限制条件和对船舶的特殊要求,暂定船舶动态。5.计划员每天根据公司计划部提供的《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编制下一昼夜货运计划概况。6.计划员参加保障部的生产调度会,协调装卸生产矛盾,执行会议决定、指令;汇总各部维修申请,根据生产情况,统一安排次日计划维修,尽量减少设备维修与装卸生产之间的矛盾。7.计划员编制装船作业方案、卸车作业计划及生产调度会确定的次日设备维修计划。计划员将各项昼夜生产计划交值班主任执行实施并强调作业的特别注意事项。8.如遇有特殊情况,昼夜计划的编制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9.公司内部生产单位均以网络形式接收计划。外部单位以网络查询和传真形式接收计划。第二节计划的变更与反馈第十一条计划变更作业计划一般不作调整,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需更改船舶靠泊计划、取垛计划、堆料计划时,由值班主任向计划员提出,计划员报经保障部主任同意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