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作者:————————————————————————————————日期: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公安部1994年3月11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1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3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4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5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1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2
2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3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1一级工程立项3
1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
任务来源;B
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
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D
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的要求;E
建设工期;F
工程费用概算;G
社会效益分析
2二、三级工程立项3
1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
任务来源;B
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
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
建设工期;E
工程投资控制数额;F
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