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永太镇中心小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尊敬的各位家长:(监护人)使您的家庭幸福,使您的子女健康成长,是我们学校领导、教师与家长朋友的共同心愿,为了使我们的共同心愿成为现实,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是关键。为此,我们特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家校协作,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一、家长(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老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二、严禁学生在校内外携带或玩耍炸药、火炮、刀、电、棍棒、弹弓、火等危险物品及其它利器。三、学生在校内活动时要加强安全防护,不做危险的、有损身体健康的活动,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攀爬围墙。四、严禁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回家;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必须得到家长许可,并由家长保证其车况良好。五、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好学生的“六防”工作:防水,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洗澡,捞鱼打虾;防火,严禁学生玩火,携带火种;防电,严禁学生玩电,严禁学生在校内,特别是教室触摸电线,玩弄开关调速器、电闸等用电设备。家长要时刻检查家用电器、开关是否漏电;防食物中毒,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不卫生食物,在学校吃午餐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用餐,禁止在校外无证摊点就餐、购买零食、饮水等,以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禁学生随意玩弄灭火器;防交通事故,学生上学、回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行走靠右,不攀爬车辆;防意外伤害事故。六、放学后学生直接回家,不在学校、路途逗留,更不得在同学、亲戚家玩耍或过夜。七、学生在路途中不随便搭、乘不认识人的车辆或接受别人的馈赠物品等。八、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学校上课,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班主任请假或带假,路途较远或年龄较小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并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严禁租用“三无”车辆(无驾照、无营运证、无保险)接送学生。九、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教师会)放假日,寒暑假期间,家长(监护人)也应按照以上各条款教育、监督您的子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万一。家长(监护人):——————————永太镇中心小学————小学————级——班学生——————班主任:————————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