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上学期公民素养教学工作总结天山口总校:翟素芬小学生公民基本素养:是指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具备“健康生活、遵守规则、学会尊重、担负责任、拥有诚信、具有爱心”等基本意识与能力
我校近几年来在小学生公民素养教育方面已作出种种尝试: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中培育学生的公民素质;在激励评价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民主参与意识;在消费维权活动中训练学生的公民技能;在法制教育中普及学生的公民知识等等
以上这些,都为“小公民素养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学生在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环境、对待世界等方面出现了认识与行为上的偏差,甚至发生极端的偏激事件也屡见不鲜
这种忽视“人”的教育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也与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背道而驰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们实施“小公民素养教育”这一特色项目,整合我校在德育教育方面的系列活动,让学校成为学生公民素养培育的基础阵地,从而形成鲜明的、科学的学校德育教育活动特色
通过开展公民素养教育项目的实施,培育小学生的公民素质,培养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提升小学生的公民技能,普及小学生的公民知识
使学生具有健康生活、遵守规则、学会尊重、担负责任、拥有诚信、具有爱心等公民基本素养,成为爱国、爱他人、守法、履行公民义务、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
结合《天山口小学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细则》,确定本年级素质养成教育要求,以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公民素质;结合《小学学生评优细则》和《校园之星评选方案》,把各项评优标准细化为易理解、看得见、做得到的行为目标,激发学生的公民民主参与意识;借助消费者协会的优势,在活动中训练学生的公民技能;借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学生的公民知识
1、在日常活动中渗透和加强学生的公民素养教育
力求小一点、近一点、实一点,有体系、有步骤地循序推进
2、通过班级建设,推进小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
(1)增设岗位抓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