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二〇一五年二月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1页,共9页屋顶租赁协议编号:甲方(出租方):苏州市乙方(租赁方):美亮电力(苏州)有限公司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下:1租赁屋顶:1.1甲方确认并同意由乙方租赁其拥有的建筑物屋顶,同意并支持乙方在该等建筑物屋顶建设2MWp光伏发电项目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甲方承诺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屋顶及屋顶所在建筑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2甲方同意乙方的屋顶使用权期限是电站整个设计寿命期(不低于电站建成25年)。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电站设计寿命期内的屋顶使用权不受影响。如因屋顶租赁协议到期等或者因任何约定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导致租赁期早于电站设计寿命期结束的,如乙方提出续签或者重签屋顶租赁协议的,甲方应当同意并且新协议的租赁条件应与本协议相同,续租赁时间最低应满足电站设计寿命期的要求,甲方拒绝按照前述要求续约或者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乙方有权追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预期损失。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2页,共9页2屋顶概况2.12.1甲方将位于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建筑面积:41,338.89㎡,可用面积:36,000㎡,最终以实际使用面积结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2.2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苏工园国用(2003)字第XXX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32.3屋顶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厂房屋顶用于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设;2.42.4屋顶建筑结构、电器系统、载荷要求等施工所需相关信息和资料,甲方须在项目开展设计工作前15天提交给乙方;3租金、支付方式与租赁期限3.1甲方同意乙方以XX元每平方米每年的价格租赁上述屋顶,租金从电站建成投入运行后开始结算与支付;3.2租金按年支付,于年末应交期提前10天支付本年年度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3页,共9页3.3租赁期限共25年,自2015年2月11日至2040年2月10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4甲方权利和义务:4.1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屋顶,供乙方建设屋顶光伏电站,屋顶的维修、管理由甲方负责。;4.2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承载复核意见》、建筑结构图、电器系统图等涉及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4.3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及项目试运行或正常运行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4.4甲方为乙方提供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所需的等光伏电站建设配合条件。电缆井通道、设备房、设备存放区域、配电设备的空间;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4页,共9页4.5甲方应于光伏电站开工建设的同时,协助乙方建设配套用户侧电力接入系统工程,按规定履行电网接入程序,在甲方用户侧安装独立的自动电能计量装置(电表)和运行监控系统,并向电网运行管理机构传送相关数据;4.6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后期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及时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4.7甲方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电费,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如需调整,双方将另行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4.8在租赁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甲方在得知此情况后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4.9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建筑物或租赁建筑物的,需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保证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