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二〇一五年二月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1页,共9页屋顶租赁协议编号:甲方(出租方):苏州市乙方(租赁方):美亮电力(苏州)有限公司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下:1租赁屋顶:1
1甲方确认并同意由乙方租赁其拥有的建筑物屋顶,同意并支持乙方在该等建筑物屋顶建设2MWp光伏发电项目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
甲方承诺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屋顶及屋顶所在建筑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
2甲方同意乙方的屋顶使用权期限是电站整个设计寿命期(不低于电站建成25年)
甲方应确保乙方在电站设计寿命期内的屋顶使用权不受影响
如因屋顶租赁协议到期等或者因任何约定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导致租赁期早于电站设计寿命期结束的,如乙方提出续签或者重签屋顶租赁协议的,甲方应当同意并且新协议的租赁条件应与本协议相同,续租赁时间最低应满足电站设计寿命期的要求,甲方拒绝按照前述要求续约或者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乙方有权追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预期损失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租赁协议第2页,共9页2屋顶概况2
1甲方将位于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建筑面积:41,338
89㎡,可用面积:36,000㎡,最终以实际使用面积结算)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2
2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苏工园国用(2003)字第XXX号;(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2
3屋顶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厂房屋顶用于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设;2
4屋顶建筑结构、电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