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宿舍及卫生管理协议项目部为了给参与工程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生活环境
根据《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条列》国家《消防法》《常州市流动人员治安管理条例》《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条列规定》本着谁住宿、谁管理的原则,抓好生活区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宿舍文明工作,项目部与生产班组签订以下协议:一、项目部责任1
项目部为给参加施工的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卫生,在生活区搭设定型活动房为宿舍,每间宿舍搭设6张床铺,住6名工人
宿舍内安装照明灯并配备2个电源插座
项目部为了给参加项目施工人员解决就餐问题,在生活区设立公共食堂
项目部为了给参加项目施工人员解决饮水问题,在生活区设立开水供应点
项目部为了给参与项目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项目部在生活区设有专人打扫宿舍、厕所等卫生环境,清理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干净卫生
打扫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各班组承担
项目部将从班组生活费中扣除
项目部在生活区设有公共卫生间及公共洗衣台等设施
项目部为了防止生活区宿舍发生火灾、中毒、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锅、煤气灶等灶具,并且项目部将不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行为进行处罚
二、班组责任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长明灯
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规范
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30—300元的罚款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