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常用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3、《江苏省公路条例》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5、《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8、《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9、《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1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1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法律法规为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保障公路工程可靠、运营安全,根据交通部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其中与本项目安全性评估相关的内容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
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九条:“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