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作者:————————————————————————————————日期:附件一广东省亚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为做好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针对目前空气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依据气象条件、污染特征、迁移规律和监测预报结果,针对影响亚运会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的特殊减排措施,同时实施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监控重点控制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建立部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赛区市各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以及主要亚运场馆监测点每日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尽可能减少灰霾天气现象
二、适用范围(一)适用时间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20日
(二)适用区域
根据对亚运会、亚残运会主办城市广州空气质量影响程度大小,对珠三角九市、汕尾市、清远市(以下统称“涉亚11市”)进行两级区分,主办城市广州,协办城市佛山、东莞及对广州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清远、中山列为A级区域,深圳、珠海、惠州、江门、肇庆、汕尾列为B级区域,A级区域是亚运会期间重点控制区域,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B级区域一并纳入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三、控制措施内容(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保障控制措施
1、火电厂污染控制措施加大火电厂监管力度
重点针对亚运会召开前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的电厂,对其加强监管,确保按要求达标排放,没有按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及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求其停产
亚运期间,除使用清洁能源外的电厂,所有燃煤电厂或燃油电厂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