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购合同买方(甲方):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卖方(乙方):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物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1、
2、前款无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三条验收1、验收期限及验收方法: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
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须由乙方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也不能免除产品质量责任
第四条结算付款1、
2、甲方有权认为乙方提供合法发票(供货产品发票和运输税务发票)是付序号品名规格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总计款前提
第五条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A
甲方自提自运();B
乙方代运();C
乙方送货()
(在约定方式括号内打√)
2、交货地点:位于的甲方项目部工地或
3、交货日期:
4、由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送货单位)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送货单位)负责卸车
卸车结束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送货单位)承担
5、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六条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要求乙方停止供货,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若甲方退货系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