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的过程控制,强化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的目标工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职责一、项目部职责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在工程总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批准项目部编制的各项计划,批准项目所属各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对项目的施工进度检查,评估项目施工总进度和各施工队进度完成情况
组织或授权组织各部门及施工队定期召开调度会,决策资源调度;2、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具体的进度管理,是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直接责任人
负责检查各施工队的计划进展和控制情况,定期组织项目协调会、专题会和盘点会,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问题,并督促施工队赶工措施的落实;3、项目总工负责项目各计划的编制工作,确定项目施工关键线路,制定里程碑控制目标,分析关键线路和里程碑目标的风险,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审核各分包单位上报的施工计划
组织编制保障进度的各种支持性计划,包括图纸、设备、材料、机具、人力、资金等计划,并负责资金、技术、质量、安全、经营等部门对进度管理工作的支持
参与各级进度计划的落实,定期组织项目进度分析,对比计划偏差,布置、确定抢工措施
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计划交底,组织编写月度报表、进度汇报和项目进度(竣工)总结报告;4、项目工程部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落实、执行各项有关进度管理制度,完成施工计划
负责汇总、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三、四级施工计划、各项支持性计划,审核、指导所管项目分包单位进度计划的编制
对项目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
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计划交底,收集、整理各分包单位上报的进度报表,对分包单位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抢工措施
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协调处理各部门、各分包单位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