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康县人民政府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关系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政府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全县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管理方式不断规范,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背景简介2004年,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确立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为落实《纲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4〕54号),2005年2月,县政府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正式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任务重点和责任分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干预不当限制经济发展的问题明显,贫富差距拉大、山林土地纠纷、企业改制等各类社会矛盾加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贪腐等现象增多
2012年11月,县政府适时出台《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保政发〔2012〕36号),为全县规范行政执法,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履职履责,建设法治政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健全法制机构,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法制机构的健全与人员的配置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保障,1989年10月,县委、县政府根据省政府[1984]18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级别为副局级,县编委同时下发《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通知》(保编[1989]22号)
1992年,县委、县政府决定撤销法制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增设法制科,1997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办副科级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