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目标的确定与教学内容的选择四十中学王保明长期以来,语文教学低效、微效甚至无效的主要原因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我们对“教什么”这个方向性的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
从某种程度说,“教什么”决定了应该“怎么教”,并影响着“教得怎么样”
不少专家就提出:就教学的有效性而言,“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
王荣生教授提出,语文课“好课”的最低标准是:(1)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内容有意识,即知道自己想教什么、在教什么,并且知道自己为什么教这些内容
(2)一堂课的教学内容相对集中因而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
但教学实际并非如此,问题有两个方面:(1)目标意识不强
许多教师平日备课,首先不是看教材,而是看教参
看教参是怎么分析教材,怎么确定目标,提供了哪些教学建议,安排了哪些课堂练习,甚至还会去查有哪些教师上过这一课,有哪些现成的教案、教学设计
然后,才匆匆地跟教材“见上一面”
教师备课时最不关心的教学目标,只是被当作一个条目抄到备课本上,如此而已
(2)教学内容模糊
我国的语文教材基本上是“文选型”教材
除了少量课文是编者根据教学的需要编写的以外,大部分选自以文学作品为主的各类著作
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位作家在写作时就预见到自己的作品以后要让老师当教材去教,让孩子们当学材去学,作家并不是从教学的角度来写作的
从作品成为教材再成为教学内容,至少要有两次开发过程:第一次是编者经过遴选和改编,把作品编成教材,尽量适合某一年级的教学;第二次是教师细读文本,从教材中开发出对本班学生有价值的教学内容来
语文教材不等于教学内容,由于课堂教学的时间有限,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有限,我们必须对教材作“二度开发”,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看见什么教什么,这就是说要“用教材教”而不是简单地“教教材”
就阅读教学而言,目前大体有这样三种水平:第一种水平,学生读了课文,只是知道了一个故事
这样的阅读教学处于没有“入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