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课程视角下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知识点分析一、理论背景1
会议召开时间和通过《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突出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的地位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