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档案整理规范工作意见政府机关单位各种资料收发、登记、整理、使用保存是日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分析研究问题,减少失误,正确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总结经验和传承历史都有重要作用,也是政府考核各单位工作业绩的指标
长期以来由于机构和人员缺失种种原因,物价局档案整理规范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物价局各部门、各环节、各类档案进行清理、整理,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制度,为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条件
一、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
2、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定专职人员对物价局各部门、各环节、各类档案进行清理、整理;了解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市档案局和相关部门的文件、资料;指导和统筹本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开展工作,接收全部档案;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各责任人行为
3、各科室(含成本分局、监测分局、年审办、价调办)领导负责,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各环节、各类档案进行清理、整理;了解接收所对口的上级部门文件、资料;向局办公室移交本部门全部档案
4、各直属单位(检查分局、认证中心、拍卖中心)主要领导负责,指定专职人员对各类档案进行清理、整理;了解接收所对口的上级部门文件、资料;向局办公室移交部门全部档案
5、档案包括物价局历年党务、政务、业务文件、资料;价格处理案件、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公物拍卖文件及资料
二、工作要求1、各科室(含成本分局、监测分局、年审办、价调办)按自身职责范围对2002年以来各类文件、资料统一按本局发文、上级文件、相关部门文件和其它资料分别整理送局办公室归档,第1页共2页自己备份留存
因自身工作需要整理的文件、资料将卷宗目录送局办公室归档留存
2、局办公室对2002年以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