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提高我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国内著名的学科带头人,以此带动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使学校在21世纪实现新的腾飞和发展。学校决定,投入专项资金,实施“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第二条本计划与教育部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相配套。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延揽海内外学术精英,激励支持中青年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努力做到以优良的环境吸引人、以一流的事业凝聚人、以不断的发展激励人、以创新的工作培养人,逐步形成人才辈出、群英荟萃、大师云集的西部人才高地,为西安交通大学新的腾飞和发展奠定基础。第三条学校从2005年起,连续4年每年遴选或引进10~15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作为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较大力度支持,通过3-5年的培养和发展,使其中一部分人能够进入国际教育科技发展的学术前沿,成为在国内外教育科技界有较大影响、师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深的学科带头人。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第四条指导思想(一)德才兼优,高标准高素质的选人原则。(二)以人为本,着眼未来,合理规划,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适当倾斜。(三)公开公平、择优支持、定期考核、科学评价、动态管理的培养原则。第五条目标的制定各学院、学科以学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的总目标为指导,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学科建设规划以及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现状,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找出差距,提出所设岗位的腾飞目标。腾飞目标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要体现标志性成果,要突出队伍建设的高水平目标。第三章岗位设置第1页共6页第六条本计划的特聘教授岗位属于校内学科建设重要岗位,校内各学科均可申报岗位,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可设置1个岗位,博士点学科不多于2个岗位,国家重点学科不多于3个岗位。第七条设岗条件(一)申请设岗的学科及所在学院已确定相应的学科发展目标,能够保证为受聘者配备相应的学术梯队及良好的工作条件。(二)已物色到符合本计划条件的后备人选。第八条“腾飞人才”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如下:(一)瞄准本学科前沿,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活动;(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并讲授核心课程或学科最新前沿的选修课;(三)争取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或争取受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四)组织和领导一支精干的团队,为本学科的队伍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五)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为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作出实质性贡献。第四章遴选与聘任第九条聘任对象的基本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一流成果,学术水平居国内外本学科同龄人的前列;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已接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水平者。(二)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对本学科的发展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潜质。(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从事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学术队伍的工作素质。(四)能够保证全身心投入到本岗位的工作中。第十条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一)本人简历与工作经历(包括社会兼职);第2页共6页(二)重要学术贡献与成果简介;(三)论著目录,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检索工具(如sci、ei等)收录的论文,并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被引用数,可在目录中注明。(四)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五)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六)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七)对应聘岗位后的工作设想和目标。(八)五位同行教授的推荐信,其中推荐教授中至少有三位是校外同行专家;(九)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复印件。第十一条遴选程序(一)申报岗位的学科应面向校内外招聘,并物色符合条件的人选;院学术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