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洞镇九年制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总结2014年,我校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标本兼治,规范“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意识
有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发展的育人环境
一年来,我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师生违法乱纪的现象;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群众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现就创建“平安校园”取得成效和措施总结如下:一、强化创建工作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人人想安全,逢会讲安全,事事提安全,天天查安全,落实专人抓安全
校长牢固的安全意识,使“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的思想早已深入每一位教职工的心中
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王少奎校长亲自担任组长,聘请镇派出所所长何永厚为法制副校长,安管办主任、保卫室、学校中层干部、各班班主任任成员
制定工作计划和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工作由一把手校长过问,常抓不懈,分管校长直接抓,一抓到底
二、完善校园防范措施(三防)人防:学校设有门卫2名并坚持24小时值班,成立10名年轻男教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巡逻队,转岗培训4名兼职保安,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于苗头
物防:学校的重点部位、门窗、楼道均加装防盗门窗,严防不法侵入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保卫室配齐八件套;为有关部位配备灭火器
技防:学校安装了监控录像系统,在校内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不间断录像,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动态
三、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在与县教育局签订有关责任状的同时,按《郧县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手册》每学期分别与各班主任、体育老师、保卫人员、各室负责人等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职责,强调安全责任,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