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21,2020年版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98212020年版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2021年在全国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到2023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
二、绩效考核主体和对象(一)考核主体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三级妇幼保健院进行绩效考核,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其中,直辖市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统一进行绩效考核
有条件的省(区),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统一进行绩效考核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委托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均应当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
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56项指标构成
我委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供各地使用,适时确定部分指标作为国家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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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考其他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适当补充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深化医改、教学培训、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