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发包人:(全称)湖北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湖北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基地1#车间工程地点:公安县南平镇工业园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72.03㎡;结构类型:钢构1层;檐口高度6.5m。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备案编码2015102248000009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1、主钢结构材料部分;2、围护结构工程;3、钢结构制作除锈油漆部分;4、墙屋面系统及雨棚、落水管部分;5、配件工程;(以上工作包括材料供应、运输、下料、制作、焊接、转运、油漆、吊装、安装、及人工、机具、施工安全等费用)。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06月0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60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五、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计价,包干建设,本合同价不包括报建费、土建部分、门窗工程、消防认证、防火涂料油漆、建筑安装税费。(大写):肆拾壹万肆仟肆佰零陆元整;(小写):¥:414.406.00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伍万元;(小写):¥:50.000.00元。其它约定:本合同以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工程量为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双方协商调整,调整结果以书面方式确认。1、由双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由双方确认的新的工程增(减)项目。上述工程量的增(减),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七天内予以确认,其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完工后据实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伍万元(¥5.00万元)作预付款,先期支付给承包人。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发包人在第一次、第二次支付工程款时,各按50%的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1、工程材料进场付款20%;2、主体钢结构完工支付工程进度款额为造价的30%(累计50%)。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支付工程进度款额为造价的40%(累计90%)。4、其他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不出质量问题支付。注:如发包人在验收合格一年内不能付清工程款,发包人所欠承包人的工程款则自验收合格一周年的第一天算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取利息,直至利随本清之日止。双方达成约定的其它结算特殊要求:(1)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说明及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2)工程图纸以外的工程变更项目,经业主、监理、审计单位等现场核实签认,按现行计价标准确定价格,经审计单位审计同比下浮后作为结算依据;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承包人投标文件及附件;(3)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地方性法规及文件;(5)图纸。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依照本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2)提供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具备基本施工条件;(3)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4)提供资料办理有关施工手续;(5)组织现场交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无闲杂人员出入,未堆放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材料、物质等。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完成下列工作:(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结构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并做好自检工作。(2)对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负责。(3)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