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能动司法,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创新思维,能动司法,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创新法治思维强化能动司法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XX县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翔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变化和发展,以及我国经济转型期间社会矛盾纠纷现状,人民法院在尊重司法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创新法治思维,强化能动司法,通过运用法律智慧、政治智慧,深刻分析社会动态,敏锐观察发展趋势,妥善处理新生问题,通过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努力使人民法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服务者、捍卫者
——思维创新
2500多年前,兵法大师孙武有云:“将者,智、信、仁、勇、严
”排名第一位的“智”,就是学习和创新能力
又如著名将军拿破仑说:“世界上有两种武器最为强大,一是宝剑、二是思维,后者的力量永远大于前者
”可以说,思维创新永远是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民族的灵魂
思路决定出路
无论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机关,如果不去锐意创新,就很难有新的进步和发展
笔者认为,推动法院工作创新,一要靠勇气,二要靠智慧
勇气和智慧,都是法治思维创新的必需要素
失去创新的勇气,缺乏创新的智慧,就不可能突破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就不可能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结果就会使人民法院工作形成发展的瓶颈而停滞不前
可以说,只有思维站在了时代的潮头,司法审判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才有可能,各项工作才会有新突破
没有创新思维的“牵引”,很容易导致审判实践工作与社会需要脱节,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相适应
思维创新必须要来源于实践
思维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
既有对既有思维定势的痛苦突破,又有对全新思路的艰苦第1页共4页探索
可以说,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没有良好的大局观,没有扎实的基层经验,创新就没有根基,也不会成功
因此,法院干警特别是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