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开发贷款课件课件主要内容一、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概念、种类和基本要求二、客户准入条件和标准三、调查评估内容和要求四、其他规定五、案例分析一、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概念和基本要求1、概念: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政府授权或委托、合法的城市土地开发主体发放的,用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生地——熟地)2、原则:贷款管理应坚持“对应地块、封闭管理”原则
3、适用范围: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开发贷款
17家支行特别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准入规定》(农银发〔2009〕174号)规定,GDP在100亿元以上(含)的具有一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相应财权的地级市直管镇、扩权镇的城区规划区内项目
4、业务发展现状2010年4月末,我行城市土地开发贷款余额62
63亿元,占单位房地产贷款的15
8%;占全行本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
5%;土地储备贷款占四行同业余额的36
9%;5、城市土地开发贷款种类(1)、按贷款对象划分,城市土地开发贷款可分为政府土地储备贷款、园区土地开发贷款和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
政府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所在城1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前期开发、储存的贷款
其中: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是指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例:**市土地储备中心园区土地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园区土地开发企业(机构)发放的,用于园区内规划用途为工业、综合等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开发的贷款
其中:园区土地开发企业(机构)是指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授权或委托,由园区管委会或由其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