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议展览中心方案消防给水设计论证综述毕翔宇朱宝峰提要:来自国内的16位消防技术专家对深圳会议展览中心方案消防给水设计进行了技术研讨及论证,建议该中心室内高度大于13m的场所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用水量应按同时操作2台消防水炮计算,其他场所地上部分采用快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议适当增加消防水池的储水量
关键词:会议展览中心方案消防给水论证消防水炮泡沫喷淋系统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公安部第30号令》规定:"对于设计规范中没有规定的超大规模建筑的消防设计,由省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论证来解决消防设计上的问题",于1999年11月5日在深圳市五洲宾馆长江厅召开了深圳会议展览中心方案消防设计专题专家论证会
来自公安部消防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管理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市公安消防局、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和深圳市公安消防局的16名国内知名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来自公安部消防局专家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来自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专家担任
专家组对美国墨菲/扬公司和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设计的会展中心方案消防设计进行了技术研讨及论证,对该工程的消防安全问题基本达成共识,本文对本次技术研讨及论证中消防给水部分予以综述
1建筑方案概况深圳会议展览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深圳市华侨城南填海区,建筑方案以曲线屋面为主要特征,两个金属和玻璃构成的轻型屋面相互搭接,构成平行四边形状的屋盖,将建筑物的各种功能设施包容其中
建筑物在东西两端屋面向下弯曲至地面,南北两侧向外敞开
建筑占地19
6万m2,总建筑面积20
5万m2,总高度42
该建筑分东西两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