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滨州市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一、考试机构1
滨州市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考试在市教育局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建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管理办公室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工作
各县区要推选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实验技能考试队伍,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
实验考试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可根据考生多少,由县区决定是否分组
每组需主监考员2人、考核员12人、负责更换仪器药品并组织学生入场的考务人员2人、负责点名抽签的2人、试卷保管2人、负责警戒区执勤的警卫2人、医务人员1人及其他服务人员
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乡镇考生
主监考员、考核员、试卷保管员和负责抽签的考务人员必须由县区从不同乡镇和学校抽调,其他考务人员可由考点所在学校安排
各县区实验考试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兼任各考点主任,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长为考点副主任,负责考点的具体工作
二、考试报名由各县区结合学业考试安排统一组织报名、编号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编号应与学生学业考试准考证号(或学籍号)一致
三、考前培训为使考务人员熟练掌握、统一、平衡评分标准,确保实验技能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各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负责对骨干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
四、考点布置1
考点应按市教育局制定的考点设置标准进行设点
考点由县区自荐并自查合格后,填写考点申报表,报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由市对各考点以抽查的形式进行确认
开考期间要在考点学校大门上方悬挂“滨州市实验技能考试××考点”的横幅
每个考点设两个考场,并设考场警戒区和候考区,且有明显的警戒线
警戒区的入口处设2名警卫人员执勤,非考务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在警戒区外的醒目处张贴《实验技能考试考生须知》和《实验技能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及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