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10字第号内部承包工程合同甲方:甲方代表:甲方联系电话:乙方:遵义侃航钢结构有限公司乙方代表:乙方联系电话:甲方承建的中石化遵义石油分公司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效益、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该工程项目由乙方实行幢号承包,并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中石化遵义石油分公司二、工程名称:中石化遵义石油分公司维修三、工程地点:遵义市董公寺北关加油站四、结构、层数、面积: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一、甲方将该项(幢)工程按包工包料的形式内部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乙方承包的该项(幢)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修建,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二、乙方承包的该项(幢)工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因该项(幢)工程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含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一、该项(幢)工程承包合同总价款暂定60948
二、本合同承包总价款含材料费、人工工资、管理费、利润、税费、规费、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直接造价和间接造价
第四条工程工期工程工期为50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第五条工程款划拨方式一、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形式全部划在遵义侃航钢结构有限公司账户上,印章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
二、建设方划拨的工程款由乙方协商后将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款项全部截留在公司所开的账户上,待工程完工时一并向税务机关缴纳,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解决(按工程款的%留存)
第六条工程管理费的交纳及日期该工程上交管理费为4%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每月到施工现场组织召开项目施工会议,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检查,听取项目部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