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银行“惠企贷”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理“惠企贷”业务,根据我行制定的《ⅩⅩ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我行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惠企贷”是指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以政府提供的“信贷引导资金”和借款人所缴纳的互保金为风险补偿,向Ⅹ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信委”)推荐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
由市工信委设立的Ⅹ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服务中心”)负责与我行开展业务合作,并对信贷引导资金的运作、结算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操作细则适用于ⅩⅩ辖区“惠企贷”业务的办理
第二章业务办理资料第四条符合《ⅩⅩ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需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1一)《ⅩⅩ银行“惠企贷”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借款人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二)ⅩⅩ市中小工业企业“惠企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三)“惠企贷”业务互保金缴存承诺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第二章业务办理流程第五条贷前操作流程(一)借款人提出业务申请(市工信委推荐,或客户提出申请),并向我行提供第四条所列基本资料
(二)对符合规定的借款人进行贷款调查,由我行及中小服务中心双方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并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及相关业务规定,决定是否予以贷款支持和信贷引导资金支持,中小服务中心对拟支持的借款申请出具《履约意向书》(附件三)(三)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正式答复
2第六条贷款审查与审批(一)客户经理按我行贷款审批流程进行操作
(二)审批通过后,我行将审批结果汇报至中小服务中心审核,原则上中小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向我行发送《“惠企贷”责任履行函》(附件四)
(三)在收到中小服务中心《“惠企贷”责任履行函》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文件,办理相关抵质押担保手续,并告知借款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