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和谐保险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金融保险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青岛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建设和谐保险,实现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促进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是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期和关键转型期,在此期间大力推进和谐保险建设,对青岛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大而长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和谐保险,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需要,而且与青岛得天独厚的城市文化相吻合,是当前保险行业内在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围绕青岛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定位,将保险业打造成为青岛市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
三、基本原则1、坚持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一致的原则
保险消费者是否满意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和根本
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确定和谐保险创建系列主题活动的重要考虑因素和现实依据
2、坚持创建和谐保险的战略导向与公司发展的结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
和谐保险的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主题把保险公司的具体工作与创建和谐保险的战略任务相结合,通过一系列的评价和考核把公司的当前发展与行业的长远目标相联系,使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落实到保险公司具体的发展实践中,从而实现行业和谐战略与公司现实发展结果的统一
3、坚持创建和谐保险的当前要求与未来长远要求相协调的原则
建设和谐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创建活动分为必选活动和自选活动
必选活动通过和谐保险建设的基础标准对公司考核,重点解决当前行业发展